大石桥个人商标注册费用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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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个人商标注册费用需要多少?

作者:营口通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2 08:29:51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随着“一带一路”框架下中以合作的深入,中国企业向以色列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将继续增加。对企业来说,特别重要的是要了解以色列的知识产权风险,正确理解以色列的法律法规,了解和熟悉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布局。本文将在借鉴国外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以色列《商标法》和《知识产权法》中的商标规则进行探讨,初步介绍营口商标注册申请、异议、不能注册的标识等相关程序和内容商标核准,并在以色列专利局网站上演示商标查询步骤,希望能为以色列商标企业的布局提供一些实际参考。

一、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文字、名称、图形、数字、标志和上述要素的任何组合,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商标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或者书面方式向专利局注册。如果商标含有希伯来语或阿拉伯语以外的语言成分,则申请人应提交该语言的翻译件。如果申请人委托我们在以色列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为:

(1)申请人的英文名称和地址;

(2)授权书原件;

(3)清晰的商标样本;

(4)商标注册申请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5)营业执照扫描件;

(6)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在商标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文件原件和认证英文译本。

二、商标注册申请说明以电子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收到商标的日期为收到官方电子系统的日期。不符合电子受理要求,或者申请文件中含有病毒或者损坏的,视为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与中国发出的《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性质不同,以色列审查员在收到商标申请后,将进行事先的商标相似性调查和对申请商标可注册性的实质性审查。如未发现在先的类似商标或商标可注册,审查员将向申请人发出书面受理通知书。相反,审查员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发出书面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对通知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查员提交详细的意见陈述书,要求其说明理由。

此后,审查员将对是否发出接受通知书作出决定。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完毕后,审查员应当在专利局网站上公布该注册商标。商标公告后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与中国商标异议申请的要求不同,以色列商标法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在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异议理由是该注册商标与原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异议人(以下简称异议人)应当在理由中注明原注册商标的注册号和公告日期。审查员将向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注册申请人)送达异议通知书和异议理由副本。登记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答辩理由书之日起2个月内向审查员提交答辩状,并向异议人提供答辩状副本。在收到答复后2个月内,反对者可提交誓章和使用证据,并应向注册申请人提供证据的副本。

异议人提交使用证据的,登记申请人也可以在收到使用证据后2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该使用证据的宣誓书和证据,并向异议人提供证据副本。相反,异议人不提交证据的,异议申请视为弃权。公告期内无人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的,审查员将向申请人颁发纸质商标核准登记证书。从向以色列当局提交注册申请到成功批准注册,商标注册申请的参考期约为12-18个月。

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10年后需要使用的,商标权人应当在商标使用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商标续展申请。商标续展申请经正式批准后,该商标可以继续拥有10年的权利。申请人在此期间未提出商标续展申请的,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申请人在此期间提出商标续展申请但未缴纳商标续展费的,审查员将在网站上公告该商标未缴纳商标续展费的事实专利局的。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续展费和滞纳金的,注册商标不被撤销。

三、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与总统及其家人有关的标志,以及与总统支持有关的标志。集团旗、徽章或其他相似的标识。国家使用、管理、认证的公章、正式签名、印章,以及与上述签名类似的标识。具有“专利”、“取得专利权”、“根据王室批准证书”、“注册”、“注册外观”、“著作权”、“仿造行为是伪造的”或与上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的标识。欺骗消费者、含有原产地的虚假陈述(即原产地名称不是商品的实际生产地,容易被消费者误解为商品的生产地)或者鼓励不正当贸易竞争的标志。具有宗教意义或类似标志的徽章。死者遗像的鉴定,未经死者家属同意。在同一种或者同一种商品和服务上,骗取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由没有意义的数字和文字组成的标识,共同的名称,直接反映货物的特性或质量。它是用特殊的方法来表达的,但其含义是地理或名称的识别。它含有产地的元素,用于葡萄酒和蒸馏酒的鉴别。标注的产地不是葡萄酒和蒸馏酒真实产地的标识。虽然商品或服务不同,但它们与商标相同或相似。申请商标反映了指定商品与商标权利人之间的关系,其使用可能造成商标权利人的损失,即使商品或者服务不构成近似,但商标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四、商标查询与管理商标注册人可以登录以色列专利局网站查询和管理注册商标。虽然网站上显示的语言不是英语,但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选择英语。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范围的分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它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如果资料齐全,完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即可办结。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所需申请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营口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6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以下几种情况在多数国家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或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各国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

国际注册商标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商标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商标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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